{浙江同力重机转载}背景:危险化学品并不会随着废弃而丧失危险性,此次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给危险废物的处置敲响了警钟。目前,各种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和清理成了当前的工作重点。经过现场取样检测,此次爆炸事故的核心区污水坑氰化物平均超标40多倍,pH值也出现超标。目前对水坑的处理方案已制订并开始实施。环保部门已在水坑外800多米处安装临时破氰装置,达标处理后再排放。那么,目前危险废物处置的现状是怎么样?又有哪些哪些危险废物处置方法可供选择,以期降低爆炸性环境污染的发生?水泥行业在危废处置上又能发挥出什么样的作用?
01.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现状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据专家研究估算,当前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亿吨/年,而每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为1500万吨左右。现有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加上历年累计贮存量,导致危险废物大量堆积,成为环境安全隐患。
2013年,《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纳入有效监管的危险废物数量急剧增加,危险废物管理压力越来越大。环保部门在危险废物的监管上下足了功夫、用足了劲,但是诸如天津危险品爆炸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仍时有发生。
02.危险废物处置的方法有哪些
危险废物的处理,是指通过一种或多种物理、化学手段,将危险废物中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质分解为无害成分,或转化为毒性较小的化学形态的过程。危险废物处理方法,可分为物理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法三大类。其中许多方法与化工生产是通用的。
对于固体废物(废渣),常见的物理法处理工艺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对于液态废物(废液),常见的物理法处理工艺包括:沉降、气浮、离心、过滤、蒸馏等,而吹脱、微滤、超滤、纳滤等工艺则较少采用。
常用于废渣的物理化学法处理工艺包括:热处理(焚烧、热解)、固化/稳定化。常用于废液的物理化学法处理工艺包括:混凝、化学沉淀、酸碱中和、氧化还原、吸附与解吸、离子交换、焚烧等,而置换、电解、萃取、电渗析、反渗透、光分解等工艺则较少采用。
生物法只适用有机废物,其中用于有机固体废物的包括:堆肥法和厌氧发酵法,用于有机废液的包括活性污泥法、厌氧消化法。
危险废物处置方法,曾经有海洋处置和土地处置两大类,前者现已被国际公约禁止。因此,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目前只有土地处置一类,主要是通过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将物理、化学性质适合填埋的无机固体废物埋入场内,否则必须经过预处理以符合入场标准。需要说明的是,当填埋物达到设计容量后,必须进行封场处理,使之环境隔绝避免污染。
03.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现状
危险废物、城市废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泥等)、污染土壤以及含有机物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在我国属于起步阶段,目前我国数千家水泥企业中仅个别企业开展了连续性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废物和城市废物协同处置业务,还有一些水泥企业开展了间断性的、小规模的或单一性的危险废物或城市废物的协同处置业务,或诸如垃圾焚烧飞灰、废弃农药、废白土、重金属废物等危险废物的协同处置试验工作。除此以外,我国水泥企业在应急处置各种事故产生废物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例如在各种专项整治活动中收缴的违禁化学品(如毒鼠强等剧毒农药,POPs 废物)、不合格产品(如含三聚氰胺奶粉、伪劣日化产品等)以及事故污染土壤等废物的处置,但是这些工作还未形成这一技术所应有的规模,在我国危险废物管理中还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我国的水泥企业很少利用可燃废物作为替代燃料,水泥工业的燃料替代率几乎为零,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即使对于已成功开展连续性和大规模危险废物协同处置业务的水泥企业,也很少协同处置具有替代燃料价值的废物,燃料替代率也很低。这主要是由两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首先是水泥企业缺少使用替代燃料的技术能力;其次是我国的废物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致使水泥企业很难收集到可燃性废物。
版权所有©:浙江同力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浙ICP备11047279号-2
浙公网安备 33048302000399号